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4、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条款,不允许以默示方式规定,也不得以推定的方式确认其存在。
合同免责条款的解释有哪些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必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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