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晨报热线报道黄家花园路88弄张先生家的别墅,入住还不到一年,暴雨就穿透墙壁渗进屋内,雨水沿着电灯开关流出,导致家中不能正常用电。昨天,记者再次与张先生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这些情况报道后,江桥镇有关单位已于16日来到他家再次查找渗水原因并与其协商修复补偿事宜,而对于自己提出修复并赔偿2万元的请求,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认为数额不合理。就此,记者再次咨询了有关机构和律师。律师在仔细研究后认为,2万元的赔偿请求基本合理。
目前,张先生与开发商、建设方关于别墅修复及赔偿的事宜仍在协调中。而在事件中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工程建筑方至今没有对施工许可、如何通过验收等重要问题向记者作出正面回应。
工程开工时是否具备施工资质
负责张先生家别墅施工的施工队负责人方先生说,小区建设前好像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14日晚,当记者再次拨通了方先生的电话时,他表示当时是在没有办理许可证的前提下就已经开始施工的。
针对这一说法,记者曾向江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王经理求证,但他没有正面回答。15日下午,他与晨报热线取得联系时,表示这一问题不能在电话中和记者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建造房屋应当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规划许可批文,其中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照,如果没有以上证照,建造的房屋应属于非法建造的违章建筑,无法办理产权证。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张先生家的别墅竣工后,有关方面曾经许诺能马上办理别墅的产权证,不过时至今日也没有拿到。
由于建设方工程部负责人至今回避施工许可证是否有、施工队资质是否完备等问题,由此记者仍无法了解施工许可证是否真的好像没有。如果没有,那么问题就严重了:这一工程如何得以开工的?施工质量是如何保证的?一旦确认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
房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听到施工方对于施工队的资质有两种不同说法———方先生称自己的施工队实际只是挂靠在江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而该公司工程部的王经理表示,施工队其实是工程部下属的项目部。
对来自施工方的两种不同说法,业主张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他说,如果是有资质的施工队或者工程部进行施工,那么事先为什么没有看到对方持有施工许可证?他认为,房屋质量的好坏和建设单位的资质有密切关系。
张先生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作为房屋的总承包人,可以把一些非主体结构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但是主体工程一定要承包人自行完成,并且还要对分包的工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如果施工队真的没有资质,那么怎么承揽下这样的工程,而且别墅主体工程是由施工队完成的,这种渗水、墙裂的房屋是怎么通过验收的?他对此提出了强烈质疑。而早在此前,作为工程开发商的江桥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方面曾在采访中表示,房屋已经通过了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各项手续完备。
当记者再次就这些问题询问江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时,王经理称他对情况并非十分了解,要在了解情况后再和记者在江桥镇面谈。
由于江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对施工队的手续是否完备仍未作出明确答复,记者至今无法了解到这幢别墅到底是如何通过房屋质量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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