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二次抵押出他项权证吗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出他项权证,二次抵押同样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办理抵押登记就会出具他项权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什么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跟房产抵押一样吗
房屋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所以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跟房产抵押是一样的。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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