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落户条件
1、住房落户
在城区购买90平以上住房、红岛和高新区满60平以上(一手、二手房均可)拿到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落户。
2、积分落户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3、人才引进
(一)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三)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四)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4、投靠落户
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二、青岛落户办理流程
1、人才资格审核
网上审核平台:符合条件人员登录青岛人才网,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和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资格证明等材料。其中,拟落户的学历人才,在申请落户前应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位信息确认。
网上审核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落户人才的就业、社会保险、学历、高层次人才证明、职称和职业技能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
2、落户办理
公安部门根据资格审核信息办理落户登记。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亲属关系凭证(户籍证件未记载亲属关系的提供)或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区级人才集体户和市人才集体户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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