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有使用权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商标专用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专有使用权。
(2)收益权许可权。
(3)处分权。
一、哪些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
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
6、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二、侵害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这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如何认定侵犯注册商标权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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