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遗赠声明的方式有几种
接受遗赠声明方式有2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
受遗赠人如果要接受遗赠,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做出接受的表示。至于怎么样叫做接受的表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与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都应视为做出了接受的表示。
二、遗赠在什么时候有效
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遗赠。遗赠人的行为能力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况为准。
(二)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遗赠人行使遗赠权,只能处理其个人所有合法财产,不得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不得滥用遗赠权而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以遗赠财产的方式逃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否则其遗赠无效。
(三)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生效时生存之人。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法人、社团在遗赠人死亡前解散),则遗赠不发生效力。
另外,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应当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只要遗嘱是在被继承人的意识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就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效力。
三、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二)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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