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中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月供,并非银行不近人情,而是房贷者必须履行的一种契约。退一步讲,即便是银行向房贷者尽人道、献爱心,也只能采用暂停月供、减免利息等方式。而这对受灾群众来说,显然是杯水车薪。由此也暴露出,受灾群众自救能力比较脆弱,过度依赖于政府救济,而同样脆弱的还有自然灾害保险制度。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贷提前还款的方式
1、全部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银行办理单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经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借款人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全部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可向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办理。
2、部分提前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全部提前还款,部分商业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部分提前还款,且办理部分提前还款的方式不尽相同。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为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按原贷款合同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相应减少;第二种方法为贷款期限缩短,按原贷款合同利率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不变。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