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省工商局负责登记省级广告发布单位;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辖区内同级别的广告发布单位;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辖区内同级别的广告发布单位。国有企业内设的广告发布单位在所属辖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延续?
(1)申请广告发布登记延期报告;(2)有效的相关媒介批准文件。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
2
广告发布登记?[示范文本下载]
(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3)相关媒介批准文件(媒介批准文件中的出版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4)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已有正式文件的提供其原件复印件;无正式文件的,提交关于广告业务机构的情况说明,由申请单位盖章确认);(5)广告负责人任命文件(已有正式文件的提供其原件复印件;无正式文件的,提交关于其负责人的情况说明,由申请单位盖章确认);(6)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单位出具的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7)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证明文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
3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注销?[示范文本下载]
(1)《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2)需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
4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变更?[示范文本下载]
(1)《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变更后的媒介批准文件、变更后的场所使用证明文件);(3)仅办理减少广告发布媒介的变更(只需填写上表,无需提交材料)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变更)的决定。准予登记(变更)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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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变更)的决定。准予登记(变更)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变更)的决定。准予登记(变更)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审核
决定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变更)的决定。准予登记(变更)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核准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证
资料[下载]
-->
发证
-->
发证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B026、B027。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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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描述
2
法定依据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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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描述
3
法定依据
《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4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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