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买新房必须交房屋维修金。下列物业的业主,按照法律的规定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住宅小区内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限满后,对物业公共的部位、共用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能要求退吗
可以退,但有条件,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返还业主;()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账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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