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立案监督是由人民检察院针对公安机关发起的活动,旨在调查公安机关理应立案却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并且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针对这一行为进行合理的解释,以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监督是我国司法公正的表现形式,为了避免司法系统腐败徇私,改正司法活动中不公正的现象。
一、公安不予立案怎么处理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首先,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其次,被害人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这三种救济方式并无先后顺序的强制性要求,被害人可以择一选择方式。
二、破坏选举罪有谁管辖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选举案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均有可能有管辖权。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系利用职权实施破坏选举,则该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受案立案超期会议
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不立案有三种救济方式: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三是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全文8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