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营养费
交通事故营养费,它是交通事故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
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因此,营养费的支出对于受害人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同程度的需要。
二、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
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
还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如果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则受害人不得就该营养费提出赔偿要求。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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