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5.2.1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5.2.2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一、工伤七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三肢瘫(肌力4级);
2、轻度智力障碍;
3、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单肢瘫(肌力3级);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等
二、法医鉴定如何构成轻伤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外伤后血尿。
6、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阴囊、阴茎挫伤。
9、脊柱韧带损伤。
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手、足骨骨折。
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损伤
1、烧烫伤
(1)、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
2cm2。
(4)、烫伤达真皮层。
2、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3、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三、哪些情况下符合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符合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的情况: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