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下发已一年有余,上海市的实施意见不期而至。
9月27日,中国上海网刊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自主开展兼并重组,鼓励企业跨国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实施意见》称,上海将在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土地管理政策等方面加大力度,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建立上海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国资专家、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诉早报记者,目前上海的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面临着极大的压力,上海是想通过《实施意见》,为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扫清体制机制的障碍。
导向上海两个中心
祝波善告诉早报记者,国务院此前选择在2010年8月底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简称《意见》),是有深意的。彼时,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国资委有很多要求,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而诸多央企也在各地不断收购兼并,当时争议很大,不少人认为中国是在国进民退。
其实《意见》是为了统一思想,落实国家的相关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并把兼并重组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祝波善说。
此次上海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兼并重组的重点方向:推进金融、航运物流、现代商贸、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重点行业开展兼并重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聚焦装备、汽车、电子信息、钢铁、石化、轻纺等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改制重组、主辅分离和国内外收购兼并,引导资源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获取战略性能源和资源。
祝xx认为,上海的这个导向还是为了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并且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很多部门都有关系,但是又没有一个实际的主管部门,究竟怎么发展,还没有一个有效的手段。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希望通过兼并重组,促进转让交易、中介服务、金融支持、信息咨询等相关功能日趋完善,使本市成为企业兼并重组功能最全、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努力打造立足上海、服务全国的企业兼并重组交易中心。
求解跨区域利益分配难题
此番《实施意见》特别提及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取消限制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放宽非公资本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鼓励和规范外资以参股、并购方式参与本地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实施意见》还阐述了如何理顺跨区域利益分配关系:本市与外省市政府可签订企业跨省市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跨省市、跨区县兼并重组后的增加值等统计数据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各区县政府可参照企业跨区迁移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跨区县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问题;除另有协议外,不得要求企业返还已享受的扶持政策利益。
对此,祝波善告诉早报记者,目前跨地区兼并重组主要的问题是税收问题。比如,一家上海的企业去浙江全资收购了一家企业,原来本应放在浙江的交易可以转移到上海来交易,这样对浙江当地的税收会有影响,所以会面临较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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