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忠反起诉离婚丈夫一般不能获得赔偿。只有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才可能获得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1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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