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质人资格如何界定
出质人的资格界定内容如下: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由于质权人就是主合同中的债权人,所以,质权人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在此,我们专门对出质人的资格进行分析。
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知,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
二、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出质人的意思是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三、出质人享有什么权利
出质人享有以下权利: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4.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
全文6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