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方式解决房产纠纷时要注意的问题有: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
2、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3、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一、房屋抵押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
二、房屋买卖纠纷应该怎么样起诉
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交费后持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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