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房产纠纷的解决途径多元且灵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主要方式:第一,商议解决;第二,调解解决;第三,仲裁解决;第四,行政解决;最后,诉讼解决。其中,商议解决,也就是买卖双方共同达成共识从而化解矛盾;调解解决,则是当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组织出面协调,通过劝说与教育,引导双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迅速解决房产纠纷;仲裁解决,即买卖双方在争议产生前或产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行政解决,是指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情况,或者是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诉讼解决,则是由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司法手段解决房产纠纷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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