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为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为当地县级房管局,也有些地区将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那么物业部门的管理机构就是住建局。一般来说,县级房管局的物管科负责辖区内所有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的标准的制定、物业公司的注册、职责规定以及资质审定,并组织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对本小区所属物业职能实施的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对所属物业为公司的投诉等。
邻里纠纷归物业公司管吗
物业只能简单协调,协调不了只能走司法程序。邻里纠纷的正确解决方法如下:
1、通过采取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拿出追求“和谐”的勇气,多换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和行动。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实在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政府和组织的帮助,千万不要激化为械斗。
2、通过各种调解加以解决。一般发生了邻里纠纷后,可请第三方出面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在很多地方社区或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通常充当“调解员”一职。
3、通过派出所加以解决。很多人在遇到邻里纠纷后通常会去派出所解决问题,公安部门会依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进行民事诉讼加以解决。当调解员和派出所不能解决问题后,可以采取进行民事诉讼的维权行为,但是该种途径耗时较长,费用较高,所以,只有在纠纷始终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选择此项方法加以解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房管局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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