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承兑规则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担保机构按票面金额
3、作为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因为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都是由商品交易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
4、汇票在承兑前必须提示,要付款,必须先由执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同时也证明债权人身份。
5、汇票被拒绝承兑,需写拒绝证书。
一、票据追索权期限
票据追索权期限: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二、民间承兑贴现违不违法
民间承兑贴现不违法。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备法定贴现资格的当事人贴现的,视为无效,贴现款和票据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不具备法定资格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民间承兑汇票贴现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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