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
一、施工许可证延期问题
施工许可证延期规定如下: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3、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手续的办理流程是:到发改局立项;到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红线图;进行消防审批、人防审批、绿化环保审批、档案馆备案、质监部门签订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动土开工。
三、开工条件具备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开工:
1、施工图纸经审核通过加盖审图章;
2、施工合同已经签定;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已经落实三材指标或实物;
5、已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已经审定施工图预算;
7、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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