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房产是有权利进行退还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在持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房产销售,否则任何未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展开的预售行为都将被视为非法。因此,在此种情形下与购房者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回所购房屋。
然而,如果在提起诉讼之前,该房产已经成功获取到了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一合同则可被视为有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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