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增值了怎么返还
如果不当得利增值,那么增值部分也应当一并返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或者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但此财产和利益仅限于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利益,精神离异不属于此范畴。
2、一方产生损失。
如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造成损失,则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
(1)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2)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者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
(3)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利益形态也不必相同。例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的所有权,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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