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破产条件的具体流程和规定,包括债务人或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资产和资金、确定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和其他破产程序。企业破产的原因和条件一般是资不抵债,具体的法律程序包括破产企业本身或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接管、设立管理人、清算财产和验资、确定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其他破产程序。
破产条件包括债务人或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资产和资金、确定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分配和其他破产程序。破产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企业破产的原因和条件是资不抵债。具体的法律程序:破产企业本身,即债务人,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破产,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对破产管理人的接管、设立管理人、清算财产和验资、确定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其他破产程序。
破 产 原 因 法 律 : 资 不 抵 债 , 债 权 人 可 申 请 , 管 理 人 负 责 清 算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因资不抵债或者债务超过其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债务数额,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同时,《破产法》第十一条规定,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因此,破产原因法律中资不抵债,债权人可申请,管理人负责清算。
破产条件包括债务人或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资产和资金、确定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分配和其他破产程序。破产的具体规定可以根据《破产法》进行操作。企业破产的原因和条件是资不抵债。具体的法律程序可以根据《破产法》第二条和第十一条进行操作。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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