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医保进行了报销的情况下,即便是在享受了医疗保险的保障之后,原则上来讲仍无法再次申请工伤报销。这是因为规避医保办法试图进行重复报销的行为,若经发现将会面临严重的后果,包括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出警告,要求相关人员交还已经骗取到手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同时会予以处罚,处以骗取金额二至五倍的罚款。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不是同一种类别的保险,它们各自代表着不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具体来讲,基本医疗保险致力于为所有劳动者因生病或者非因公负伤时提供最为基础且必要的医疗需求保障,通常适用于大部分的门诊治疗、急诊处理以及住院安排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然而,工伤保险则侧重于为那些在工作中受伤或者不幸患上职业病的在职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以及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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