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你不幸遗失了离婚协议书,而你们夫妻二人已经成功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话,那么你只需要前去办理离婚登记的那家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一份就可以恢复如常了。
在进行这份补充时,你需要带上之前的离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等实质性的文件作为依据。
然而,若你们夫妇二人还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你们可以重新起草并签署一份新的离婚协议再行走向离婚流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