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在网上买房前需缴纳一万多元税款,由此引发的“买房前近一个月未交税”案件。今年年初,黄女士与他人在3月初签订合同,将这套面积7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出售。4月20日,她与对方在区政府中心房管局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之后,黄女士看中了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很快交了定金,签订了购房合同,准备提交银行按揭材料。5月16日,黄女士和卖房人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自己所售房屋仍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导致所购房屋成为“二套房”原来只需缴纳1.5%的契税,现在却要缴纳2%的契税。对于一套182万元的房子,应该多交近万元,“因为这个原因,她和对方的过户手续一直没有办完。
原因是:黄女士的购房人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无法删除她之前的房屋信息。黄女士只能等到30个工作日,购房者才能办理房产证;但新房的卖家却不愿等待。如果黄女士想继续买房,按照二套房的税率,她只能多交1万元左右的税。
购买第一套、第二套、甚至三套或更多的公寓有什么区别?
1。税费方面:契税缴纳比例存在差异。
2。购房贷款首付规定:
购房贷款首付比例
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以上
公积金贷款20%30%无贷款
商业贷款25%30%无贷款
注:以上首付比例是多数省份的规定而城市,与其他地区的首付比例可能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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