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配合
当事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待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监督检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申请人应根据原许可记录提供准确的遗失声明。
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当事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待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潮阳区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监督检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申请人应根据原许可记录提供准确的遗失声明。
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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