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条件的,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潮南区交通运输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许可证件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4年。在汕头市潮南区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业务。在车辆经营权期限之内,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到期前提出续期换证申请;若经营权到期,证件收由原许可部门收回。
5.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调出投诉举报和监督事项,并自接到协助调查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办理情况。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潮南区交通运输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条件的,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潮南区交通运输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许可证件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4年。在汕头市潮南区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业务。在车辆经营权期限之内,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到期前提出续期换证申请;若经营权到期,证件收由原许可部门收回。
5.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三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调出投诉举报和监督事项,并自接到协助调查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办理情况。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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