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其具体的计算依据与准则如下:若涉诉标的物的价值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那么应按照该房屋总价的2.5%比例缴纳相应的诉讼费;当涉诉标的物的价值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区间时,应按房屋总价的2%比例收取诉讼费用;而当涉及的标的达到20万元以上,且总价值在50万元以内的情况下,则应支付的诉讼费以房屋总价的1.5%为基准进行计算。请注意,此处的诉讼费用不仅会因涉诉标的物的价值不同而有所差别,还会因为每笔涉诉费用的上下限而产生微小的差异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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