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户主已过世怎样过户
时间:2024-01-23 17:19:58 3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拆迁房屋户主已过世怎样过户

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房主去世的过户方式是:

1.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

2.由其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

办理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1)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

3.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拆迁房屋户主已过世过户需要交什么钱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拆迁房屋户主已过世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房产继承过户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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