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存在法定情形的还能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可撤销。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纠纷可否使用撤销权
因以下情形产生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可以使用撤销权: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承诺不追究责任还能追究责任
承诺不追究责任还能追究责任,但是要有合理的要求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应符合以下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3、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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