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持续骚扰,该怎么办?
时间:2023-07-05 10:13:30 48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后一方过度纠缠一方的,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视情况对其处以罚款和拘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要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的,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拒绝探望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探望权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探望孩子,不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的,会对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允许当事人定期去探望孩子。

认为当事人的探望行为,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中止当事人的探望权,中止情形消失后,再恢复当事人的探望权,让当事人定期去探望孩子,对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协助的义务,不得进行阻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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