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解除区别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解除区别是定义不一样。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合同解除分为哪两类
合同解除分为以下两类:
一种是法定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法定解除情形时,合同依据法律规定而解除;
一种为意定解除,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合意解除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解除如何约定异议期
合同解除约定异议期是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n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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