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双方子女可以在一起吗
时间:2023-06-26 16:23:09 3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重组家庭双方子女可以在一起。只要双方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双方都有感情的是可以在一起并且结婚的。虽然父母是重组家庭,双方是夫妻关系,但是双方的子女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对于离异重组的家庭而言,家庭成员的磨合期是一件大问题,但在家人的不懈努力之下总能够让家庭和谐。

一、已结婚没领证彩礼能否退还吗

已结婚没领证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的规定,主要是在退还彩礼等规范化政策,让彩礼更人性化,避免农村家庭因彩礼而返贫,并没有禁止收受彩礼的强制性规定。

符合以下的三种情况,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3)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

(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二、养子和继子是否属于直系亲属?

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不属于直系亲属的。

2、从法律上来说,是属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双方离异并组成新家庭的,其子女在其继父或继母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于其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这里的权利和义务指的是抚养和赡养,继承等。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我国法律一般使用“直系血亲”或者“近亲属”,我国《民法典》上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三、结婚18年没领证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只有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可以在补办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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