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2)双方都是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孩子;(3)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省定居不满6年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4)再婚夫妇,一方没有生育,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5)再婚夫妇,一方未生育,另一方有两个孩子丧偶;(6)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30岁以上,依法收养子女;(7)第一个孩子是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八)二级乙级以上残疾军人,五级以上因公(工)残疾人,只生一个孩子;(九)矿工连续5年以上年以上,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一个女孩;(10)农村夫妇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一个孩子;(十一)男方在女方家落户,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的一个);(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十三)在大山区镇,女方在农村,只生一个女孩。
重组家庭的兄妹可以结婚是否
1、可以的,我国法律没有禁止继兄妹结婚的,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结婚。但是实际中你们会受到很多阻碍,首先在要证明没有血缘关系,然后就是道德的问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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