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天内,应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受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天内,应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受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 劳 动 法 务 】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受 理 申 请 后 多 久 将 通 知 书 送 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或者笔录复印件发送给当事人。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五日内将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天内,应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受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或者笔录复印件发送给当事人。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五日内将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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