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本文以山西省的民间融资市场为个案,重点分析民间融资的交易形式、供求关系经济与社会效应,以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由于民间融资往往具备区域金融的特征,因此,研究单个省份的民间融资特征对于把握民间融资的社区性和交易范围的局部性都具备现实意义。
一、股权出质给大股东意味着什么
一是大股东自己缺钱,欠了不少民间借贷,债权人要求公司以大股东的股权做质押;二是公司缺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需要提高产能,需要融资度日,无论是银行借款,或者民间融资,都有可能要求大股东用股权质押担保。综上,如果是大股东自己缺钱,用股权质押的,那不好的后果一般是公司的大股东发生变化,公司继续经营;如果是公司缺钱,那不好的后果既有可能是新的大股东接盘,也有可能是公司直接破产清算。
二、国家规定利息多少算合法
国家规定,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约定的利息分析如下: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是合法有效的;
2、24%—36%的是自然债务,如果是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是该义务不是强制履行的;
3、36%以上的是非法利息,是不能要求履行的。
一、民间借贷有下列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二、民间借贷的认定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
3、主体要件,借贷的主体不属于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总之,国家规定,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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