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4-12 15:13:58 3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刑事自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提起自诉的主体必须是适格的自诉人,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以及具体的起诉请求;

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一、谁可以担任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担任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

二、侵权案件继承人如何起诉

1、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参加诉讼。

2、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自诉,其地位等同于被害人,也是刑事自诉人。

此处注意: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其诉讼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此时近亲属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自诉,自己就是自诉人。

刑事诉讼法》第88条对此也有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注意:近亲属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自己就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高法解释》第8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三、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或被告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而本人不出庭参与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对于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因此,刑事自诉人具备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出庭参与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4条、第205条、第176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由于被告人可能会被宣告有罪,其也有权在庭审中为自己进行辩护,人民法院不能在被告人不到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和迳行判决。因此,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必须出庭受审,不能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参与诉讼。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自诉 最新知识
针对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事自诉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