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的含义是什么,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5-02 16:14:05 1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自诉的含义是什么,自诉的条件是什么?自诉是指有自诉权的个人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根据自诉案件的特点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一)符合条件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胁迫、胁迫不能辨认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年老、患病、失明、耳聋、声音嘶哑不能当面辨认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自诉案件被告人明确、请求权具体的刑事诉讼程序,是由自诉人起诉引起的。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提起诉讼,应当明确起诉的对象。不能明确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提起诉讼,还应当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明确指控、请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等。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即属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被告知后才能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因被告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有三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自诉案件。(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被害人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5)在被起诉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自诉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区域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在香港、澳门、台湾,审判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告知,应当出示身份证、回国卡或者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管辖范围,及时审查检举、控告、报案、自首材料,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立案;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原告。原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被害人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和公诉请求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审决定告知被害人。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受害人也可以不上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如果公民需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此时不符合上述条件,自然不能提起自诉程序。我国相关法律也对刑事案件应当自诉作出了规定。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我们的律师。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新时间:2024-01-07 16:45:07
查看自首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自首 最新知识
针对自诉的含义是什么,自诉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自诉的含义是什么,自诉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