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的三个主要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3-06-29 14:02:34 4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技术;

2.工业卫生;

3.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一、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是否有约束力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只要单位规章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向劳动者公示或通知劳动者。该单位的规章就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需包含什么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具体采取哪一种类型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对女职工、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等。

4、劳动报酬。即劳动者劳动的成果返还和履行劳动义务后必须享受的劳动权利,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5、劳动纪律。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旷工辞职会有什么补助

旷工辞职是否补贴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员工缺勤,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辞退员工,经过合理的服务程序,无需向离职员工支付任何补贴。当然,在正常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应该得到解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旷工、辞职属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离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的,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进行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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