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符合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三种情况之一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人也有范围,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