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异议答辩是什么?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受理异议申请书后,会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商标异议申请书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异议理由书
5、商标异议材料目录
6、商标异议证据目录
7、异议商标申请号
8、证据材料
商标异议答辩的证据材料明细:
1、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
2、企业简介
3、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4、企业最近三年的合同和票据
5、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具体到合作媒体、并提供合作合同及票据)
6、企业产品的外观彩图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三、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会下发《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1-2年的时间,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
2、提出商标异议的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也就是商标公告后3个月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3、商标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商标异议必须有明确的原因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4、商标异议申请期限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话,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商标异议申请送达后,商标局首先要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一个月,也就是30天内,从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7、商标异议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的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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