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有房产证和没房产证一样吗
农村房子的拆迁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时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房屋应该有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说明盖房是经过了批准的,两证不齐,有可能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即使不属于建设需要拆迁的房屋,也有可能被强拆,如果是这亲,强拆没有补偿,更不存在标准的问题。
但是大多数的农村房屋两证都不齐全。有房产证,确实是拆迁补偿的有力证据之一,在城市这是主要依据,如果在农村的话,就应该区别对待了,因为大部分地方者没有办房产证的。
而农村的土地现在还是集体土地,国家还没有出台过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定要办房屋权属登记的政策。所以,农村房屋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农村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办理房产登记的办法之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成了唯一可证明拥有该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之一。
二、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支付?
农村拆迁补偿不是按户口也不是按人头,而是按照被拆迁的面积来计算,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房屋征收拆迁情况下,补偿是按照房屋面积,和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是按照户口。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头给予的安置补助。不论按户口或人头补偿是用于拆迁安置房产及过渡补偿款。其他方面的补偿主要依据产权来补偿,也是根据其土地用途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补偿标准。
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都有什么注意事项?
1、主体是否合法
我们与之签订协议的主体一定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诸如指挥部、办公室等机构,在征地拆迁后就会撤销,找都找不到的情况下,履行、承担责任等问题更是无从谈起。
2、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大部分人可能一生只经历一次拆迁,在签订合同时,不清楚哪些细节应当注意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如果主要内容不明确,一旦在履行中出现问题,就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合同中应当注意的主要条款包括: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的位置等等。
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尤其是落实到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的事项,基本上都能实现。但为了以防万一,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该条款对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也有一定的作用。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被拆迁人马上腾房,在房屋交付后才支付拆迁补偿款,极个别项目甚至要求先腾房,后签合同,最后才支付补偿款。这种合同履行方式具有很大的风险。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
例如一些可变更条款,一旦拆迁协议中出现这种模糊条款,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很好的维护。不要认为这些内容与自己无关。在大量的拆迁案件中,很多问题都是显而易见的,只是在签约过程中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引发问题。事关自己利益的事项一定要重视。如果已经出现问题,一定要尽早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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