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上的房子
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权的土地。
根据《物权》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像这种情况,既不违也不违章。尽管没有房产证,但拆迁时必须给予补偿。
二、历史久远的房子
在农村还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建房子是经村委会批准的,但是没有宅基证,也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只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
那么这种情况,在拆迁时,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房子本身是合建筑,只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三、耕地上的房子
相信在农村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吧?
建房子时村里不管,乡里又管不住。再加上跟风,都觉得人家既然建在耕地上了,自已不在耕地上建房就吃亏了。所以,即使有宅基地的家庭也大部分都在耕地上建了房。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在拆迁时,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种房子是不是违建筑。
违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违建筑的范围。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转让兴建的建筑
5、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的非农业用地非转让兴建的建筑
6、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建筑
7、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建筑物使用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律、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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