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而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分类税制是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的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主要内容包括:
纳税义务人:个税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其划分标准在于是否满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条件。如果满足则为居民纳税人,将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纳税;否则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在中国境内所得纳税。
应税所得:我国税法按分类征收制度规定应税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设置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超额累进税率又根据所分级数定为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此外,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费用扣除:不为大多数人所知,被我们广泛讨论的个税起征点就归属于此项内容。我国现行个税的费用扣除采取定额和定率扣除两种方式,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方式为定额扣除,其是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2000元的定额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个税起征点,它决定着我们应纳税所得的最低界限。
减免税: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主要减免税项目内容比较广泛,除包括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国际组织的奖金;救济金、福利费和离退休补助金等个人所得的减免外,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财税部门还根据税法授权,规定了另外一些减免税的项目,主要包括: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城镇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下岗职工经营所得等。
征管方式:我国个税实行源泉扣除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管方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擦去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方式;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此外,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这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以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也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自行申报。(资料整理: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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