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经由法院裁定并获得调解书后,对方仍未履行义务,您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您应于收到调解书后立即与对方取得联系,以督促其严格遵守调解书所规定的期限履行相应义务;
其次,若经过多次催告后,对方仍然未能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您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履行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当事人不愿依照调解书所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现象。因此,作为当事人,您完全可以根据调解书的内容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在此情况下,虽然您无法对调解书提起上诉,但您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较之下,法院受理执行申请的流程将会更为迅速。
然而,若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并未出具调解书,则案件通常需要历经一审程序,甚至可能涉及到二审程序,待判决书生效后方能申请强制执行,这无疑将延长整个诉讼周期。因此,当法院已出具调解书,且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仍未履行义务时,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如对方名下确有相关财产,一般而言,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均能得到妥善履行。若遇到对方名下财产不足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建议您务必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额消费及出入境等行为。实际上,已有案例显示,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部分当事人会主动履行义务。
最后,请注意,若您需通过法院调解后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两年内完成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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