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陪产假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陪产假国家规定为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二、相关政策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69号提案的答复桂人社复字〔2018〕125号》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国家规定98天发放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因此,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98天的支付期限是按照国家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现我区的女职工生育增加产假50天属于地方奖励性产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的规定,参保女职工生育增加产假50天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由工作单位发放。
全文5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