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否适用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再审。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对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劳动报酬、医疗费、医疗费的数额,经济补偿或补偿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发生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纠纷。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申请再审。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文件和证据材料
事实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收集下列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地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人提交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他们需要缴纳一笔费用,一般为20元。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4。证据材料
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作卡、上班打卡记录、同事证人证言等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提供与管理和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者档案、工资支付、社会保障支付、劳动保护等信息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全文6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