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提交生产医院的接生记录,村、乡镇证明(村委、乡镇政府盖章),原出生证,母亲身份证,由母亲写的亲子关系声明(必须同时提供证人,证明两人确属母子关系)后重新办理出生证。
一、现在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
1、办理地址2、办理材料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4、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二、非婚出生证明一定要父母的那本吗
如果是非婚生子在医院出生,医院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只填写母亲的信息。
一、所需证件: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三、出生公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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