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证明在哪个部门办理
时间:2023-03-28 16:02:27 2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必须报送资料:

(1)清税申报表或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3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条件报送资料: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一、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销,怎么取消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先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待税务登记注销后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所需资料如下:1、由个体经营者、经办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手续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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